2008年2月22日星期五

相片、傳媒、法例、私隱權

如果,有同學在未經你同意下,公開朗讀你的週記,你會願意嗎?

如果,某公司在未經你同意下,把你的住址和手提電話號碼交給宣傳廣告的公司,你會高興嗎?

近日,一些擬似藝人的私人相片在互聯網上流傳,搞得沸沸騰騰,滿城風雨。

在此次事件中,我們正好反思一下:

如果未經別人同意,自行發放,又或私自傳閱別人的相片,算不算侵犯私隱?

以下各項連結,出自香港電台「點指傳媒」網頁,可以幫助我們多點認識法例,避免成為傳播媒介的「幫兇」,也避免犯下無知的錯誤:

條例細細睇(法例條文):http://mediaed.etvonline.tv/mediaed_coiao390.html

個案replay(視訊短片):http://mediaed.etvonline.tv/mediaed_casestudy.html

由你做主(互動遊戲):http://mediaed.etvonline.tv/mediaed_roleplay.html


另外,課程發展處亦就網上不雅相片事件製作了教材套,供家長和教師參考:
http://resources.edb.gov.hk/mce1/webphotos/index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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